全国超68万只口罩被召回!包括霍尼韦尔,涉及过滤效率不达标

2020-07-01 0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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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围绕口罩等防疫物资的质量话题讨论热度一直高居不下。近日,福建、重庆、江西、湖北等多地药监局接连发布口罩召回通告,因呼吸阻力、无菌、耳挂偏短、基本尺寸等质量问题,总计超68万只口罩被召回。霍尼韦尔、瑞鑫、康华卫材、爱益等品牌上榜。



【福建】
26万只霍尼韦尔KN95口罩
因过滤效率不达标被召回

 

日前,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制造的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型号为H1009101V/H910V PLUS 耳带式带呼气阀防伪颗粒物防护口罩,涉及数量为261000包(1只/包)。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由于产品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未达到95%,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达不到KN95口罩预期的过滤效果,对消费者防护安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自2020年5月15日起在门店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

此外,福建惠丰药业有限公司也发布报告,产品使用的最小销售包装外标签与产品注册证内容不完全一致,该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不会对人体使用造成任何影响,目前也未收到任何因为该问题而引起的投诉或不良事件,但为了符合标准要求,该公司研究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实施召回,并对该问题进行纠正。

 

【重庆】
原材料不达标或致过滤效率不足17600只口罩被召回


 


日前,重庆安垛机械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4月期间制造的175×95mm型号一次性防护口罩,涉及数量为352盒(50个/盒),共计17600只口罩。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一次性防护口罩,由于原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存在过滤效率不足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一次性防护口罩,重庆安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重庆安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


【江西】20.8万只口罩被召回其中1.6万只已售出

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连发多条通知称,5家企业分别对一次性使用口罩进行了主动召回,涉及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南昌兴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昌永德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爱益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锦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

据统计,本次召回共涉及20.8万只一次性使用口罩,涉及呼吸阻力、无菌、耳挂偏短、基本尺寸等质量问题。其中有16000个企业已全部销毁,有16000个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其余的目前均已停止使用并主动召回。

国家药监局官网截图

具体如下:


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口罩带、通气阻力、无菌不符合标准要求,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证号:赣械注准20202140049)主动召回,涉及数量共32000个,其中16000个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另16000个已全部销毁。召回级别为三级。


南昌兴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收到客户反映,批号为20200425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掉耳带严重,南昌兴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证号:赣械注准20172640271)主动召回。涉及数量8万个,已全部停止使用并发召回通知,召回级别为三级。

 


南昌永德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一次性使用口罩基本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南昌永德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注册证号:赣械注准20152640077)主动召回。涉及数量1000个,召回级别为三级。


江西锦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一次性使用口罩基本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江西锦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注册证号:赣械注准20192140291)主动召回。涉及数量85000个,召回级别为三级。

 


【湖北】过滤效率、通气阻力不达标20万多只口罩被召回

根据湖北省药监局官网6月发布的通告,3家企业共计要召回205899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具体而言,潜江市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因供应商提供的过滤纸不达标,导致口罩过滤效率不合格,因此召回一次性使用医疗口罩7000只。

武汉市卫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通气阻力指标偏高,召回18899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仙桃瑞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由于在抽检中发现口罩细菌过滤效率不达标,该公司对其所生产的18万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证号:鄂械注准20162642249)进行召回并销毁,召回级别为三级。


背景防疫用品监管“严”字当头

自今年4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后,各地市监部门特别是河北、上海、江苏、广东等口罩生产企业相对较多的省份,也陆续组织开展了对辖区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的专项抽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5月11日,国家市场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商务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方案》,七个部门将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保障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

随后5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的通知》,指出会进一步加强产品安全线索分析与召回风险评估。对确认存在缺陷的防疫用品等消费品,督促企业实施召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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